以制度設計科學化為基礎,優化基層紀委監督機制。修訂完善《吉林大學基層紀委工作辦法》,明晰基層紀委的權利和責任,明確基層紀委的組織分工和工作權限,為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打牢堅實制度基礎。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到總體部署。黨委全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紀律檢查、執紀監督,重大問題線索的檢查主要領導親自過問,重要問題經黨委會或常委會專題研究,有件必查,違紀必究。
以組織建設規范化為關鍵,優化基層紀委工作職能。進一步優化組織建設,設立51個基層紀委,其中設置專職紀委書記9人,兼職紀委書記42人。加大紀檢監察干部交流力度,有13名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的干部到紀檢監察部門交流學習,7名紀檢監察干部到有關單位或部門任職。強化民主監督,在教師和學生中選聘特邀監察員27人,57個二級黨委聘任基層監察員113人,實現紀檢監察組織在基層黨委全覆蓋。
以隊伍建設專業化為核心,優化基層紀委工作作風。舉辦全校專兼職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班,邀請校領導和相關專家為學員傳達解讀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紀委全會精神,并就落實監督責任、提高執紀能力等問題進行分組討論和現場觀摩學習。通過選派骨干參加上級查信辦案和巡視工作、開展業務交流和課題研究、組織業務培訓等途徑,提升專職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組織各基層紀委積極參與廉政中心學術交流活動,針對黨風廉政建設新問題新要求總結經驗、把握規律,緊緊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科研經費使用、內控制度建設、師德師風等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開展工作。組織專門廉政課題研究,促進基層紀檢監察干部主動獻言獻策,當好黨委領導班子的參謀助手。
以督導整改制度化為保障,優化基層紀委工作方式。由主管校領導帶隊,對校內62個基層黨委和37個黨政職能部門、直屬單位進行實地走訪調研,督促各基層單位理清權力清單、風險清單、制度清單、責任清單,對依然存在的廉政風險和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表。學校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對校內各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三嚴三實”整改工作進行匯總分析,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專項督查調研報告,并就進一步整改事項組織跟進檢查,實現基層紀委督導整改制度化、長效化。